非法集团盗用国家银行名义诈骗高招不断,国行特此列出相关诈骗手法及防范方式,促请国人自我保护,免成为下一个受害者。
以往诈骗集团常假扮银行或国行人员,以“信用卡被盗用”之名联络客户,从中盗取客户资料及诈财。如今国行发现这些诈骗手法更为“多元”,不再“只谈信用卡”。
国行透露,非法集团如今更冒用国行名义、标志、高级职员名义及职位进行非法活动,这些诈骗活动一般上是通过电邮、信件、电话等方式联络猎物。
国行特此制定国家银行金融诈骗警惕网站,列出种种诈骗手法及防范方式,提醒大家提高警戒。
国行强调,它们绝不会联络客户以介绍任何投资计划,也不会要求对方提供个人银行资料或要求资金转账,公众也别回应任何声称来自国家银行人员、有关提供任何投资计划的电话、短讯或电邮。
另外,国人也要提防有公司或个人利用声称由国行发出的认可书,以索取钱财或要求投资。
避免成为金融诈骗计划受害者的防范措施:
●记住金科玉律,即“听起来很好”的事情,有可能是谎言。
●只向持牌的金融机构和授权经销商寻求服务。
●投资或存款前,向有关当局再三确认详情,别急着行事。
●谨慎处理网上投资。
●对没有书面形式的投资机会持怀疑态度,一旦投资,需拥有投资计划及通信副本。
●别回应不知名者通过短讯提供所谓“诱人投资计划”的短讯或电话。
●若你没有参与任何比赛,别相信有关“你在比赛中获大奖”的短讯或电话。
●保护个人银行信息,别向第三方透露银行密码。
●别回应不知名者通过电话或短讯询问信用卡或扣账卡的详情。
●若有人自称是信用卡或扣账卡服务提供单位,要求你确认卡背面的安全码(最后三个数字),请立即结束通话。
●国行官员绝对不会致电给客户,要求对方提供信用卡、扣账卡或银行资料。
国行金融诈骗警惕网站列出的诈骗手段
●非法存款(Illegal Deposit Taking)
在没有遵守1989年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及获得合法准证下,非法接受国人的存款(金钱、贵重金属、宝石或其他物品),并承诺会给予高过授权投资计划或合法金融机构规定的利息。
这做法违反1989年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第25(1)条文,操作者一旦被定罪,可罚款最高1000万令吉、坐牢最多10年或两者兼施。
●非法互联网投资计划
没有获得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出准证的非法集团经常通过互联网(例电子邮件和网站)与受害者互动、进行基金管理或交易。
●非法外汇交易计划
意即个人或公司向没有境内银行合法准证、没有在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或2013年回教金融服务法令下获得国行批准者买入或卖出外汇。
●未经授权提款
未经当事人授权下非法提取或转移其银行账户内的资金,这种情况的发生,往往是因为个人在有意或无意下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,如个人识别号码(PIN)或密码。
●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信用卡或扣账卡
盗用他人信用卡或扣账卡消费,通常是因为持卡人的卡被弄丢、被盗、还没到手、被假冒等,导致有心人盗卡或欺诈。
●冒用国家银行名义、标志、高级职员名义及职位
非法集团这么做是为了混淆客户,达到欺诈或非法活动目的,他们可能通过电子邮件、信函、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这么做。
任何疑问,可联络或浏览:
国行客户联络中心
电话:1-300-88-5465国行客户联络中心
传真:03-21741515国行客户联络中心
国家银行金融诈骗警惕网站:http://fraudalert.bnm.gov.my
简讯投诉方式:输入BNM TANYA【你的询问或投诉】传送到15888
报道: 蔡晓薇
原标题:列出各种手段及防范方法 国行促提高警戒防骗
原文链接:《南洋商报》 http://www.nanyang.com/node/6748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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